落户北京是一个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和北京人结婚是可以转北京户口的,但是多久才能转北京户口呢?除了结婚以外还有其他方式可以转户口吗?
分为以下五种情况
1、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2、妻子投靠丈夫入农业户口
3、丈夫投靠妻子入农业户口
4、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5、残疾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依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中“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规定,受理条件为: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1.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 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2.办理材料(均为纸质版)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随迁人员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房产证(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所)(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提交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随迁人员如系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的:提交准生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随迁人员系超计划生育的:提交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提交经公证的未婚声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办理流程
派出所(或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4.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地点: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迁安矿派出所除外)区的,在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其他区的,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5.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1.申请条件
1.城六区:结婚须满5年;远郊区:结婚须满3年;
2.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
3.被投靠人系本市农业户口;
4.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的住所;
5.随迁子女系未成年子女,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2.办理材料(均为纸质版)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随迁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提交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准生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超计划生育的须:提交原始处罚决定(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原件1份、复印件1份);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被投靠人的:提交房产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须:提交无业证明(原件1份)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离婚人员须: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办理流程
派出所(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4.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地点: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迁安矿派出所除外)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其他区的,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5.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1.申请条件
1.城六区:结婚须满8年;远郊区:结婚须满5年;
2.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
3.被投靠人系本市农业户口;
4.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的住所。
2.办理材料(均为纸质版)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随迁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房产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提交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准生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超计划生育的:提交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1份);原始处罚决定(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提交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离婚人员须: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办理流程
派出所(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4.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迁安矿派出所除外)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其他区的,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5.办理时限及收费
办理时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1.申请条件
1.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3.在外省市工作,且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
4.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5.再婚人员投靠的,结婚时间、年龄参照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条件办理。
2.办理材料(均为纸质版)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和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申请人的《(离)退休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房产证(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提交经公证的未婚声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申请人从事特殊工种退休的:提交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办理流程
派出所(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4.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地点: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迁安矿派出所除外)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其他区的,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5.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1.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0周岁,结婚应满5年;
3.申请人或被投靠人为残疾人。
2.办理材料(均为纸质版)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房产证(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残疾一方的《残疾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历(原件1份、复印件1份);残疾照片(肢体残疾人员的须提供的)(1份)
5.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随迁人如系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的:提交准生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本市司法部门的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随迁人如系超计划生育的:提交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提交经公证的未婚声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提交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0.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办理流程
派出所(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4.办理时间及收费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