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道路的行驶安全规范,限行成为了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如今已经进入了全新的2021年,那么石家庄地区的限行规定有没有什么相应的变化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2021年1月石家庄限行规定吧。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有效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通知》要求,我市将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主城区限行原则: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4月2日,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保衡大街以西、北外环以南、会展西街以东、义丰大路以北(不含保衡大街、北外环、会展西街和义丰大路)。
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含法定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市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1、公交车,省际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旅游客车、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政府公务用车;
3、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如果规定内限制通行的车辆,在限制通行的时间在限制区域内通行的话,将按照违反限行规定进行处罚,罚款100元不扣分。
另外,如果持有通行证件不按通行证规定通行也将受到处罚,按照机动车驾驶人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路段确需通行并取得通行证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的处以50元罚款,不扣分。如果没有取得通行证的车辆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路段通行的,将处以100元罚款,不扣分。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市生态环境和市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计2021年1月2日下午至4日,石家庄市气压场弱,夜间到早晨有逆温,扩散条件总体不利,污染物浓度波动上升。
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生态环境和市气象部门研判,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定于2021年1月2日17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