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廉江市发布了对中型及以上货车、危化车和黄标车限制驶入市区道路的限行公告,中型及以上货车限行时段上午6时至晚上10时30分,黑烟车全天24小时禁止在湛江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压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经廉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自2020年5月24日起对中型及以上货车(黄牌号货车)、危化车和黄标车限制驶入市区道路。现就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限行时段:上午6时至晚上10时30分(廉江大道和罗州大道任何时段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二)过境市区的中型及以上货车(黄牌号货车)危化车和黄标车应绕道北部湾大道、廉南大道、东环大道行驶;
(三)确实需通过城区限行路段的中型及以上货车(黄牌号货车)和危化车,应向交警部门申领《限行区域道路临时通行证》,黄标车禁止通行;
(四)对违法驶入城区限行路段的中型及以上货车(黄牌号货车)、危化车和黄标车,交警部门将通过电子抓拍设备和电子监控卡口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并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对违法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分。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我市依法划定禁止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对象
本通告限行对象黑烟车是指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或者烟度值超过林格曼黑度1级的机动车。上述车辆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号牌的机动车。
(二)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
被纳入限行对象的机动车全天24小时禁止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
(三)处罚措施
黑烟车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现场检查检测或电子抓拍等方式进行取证,经生态环境部门确认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本通告实施后的第一个月为限行措施试行期,对试行期内的违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暂不实施处罚。试行期届满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式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四)限行标志牌
黑烟车限行标志牌主标为国家规定的“禁止机动车通行”禁令标志,下面辅以“黑烟车”等文字